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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班里几个男生大笑着朗读着一封刚捡到的情书。路春宵在座位上死盯着手里的课本,坐立不安。
情书是他写的,写给班里最受欢迎的男同学,盛昱。
路春宵不记得当初自己具体是怎么觉醒了对男生的兴趣大于女生,但对于何时喜欢、在哪喜欢、怎么喜欢上盛昱却记得一清二楚。
他父亲与盛昱的父亲早年是关系亲近的好战友,为了送他来这所师资力量雄厚的私立中学读书,父亲厚着脸皮联系上了退伍后下海从商的盛父。
在盛家,路春宵第一次见到盛昱。
盛昱身着击剑服,从练习室被喊出来打招呼,冷着脸似有些不耐烦,但路春宵还是喜欢上了他,一发不可收拾。
路春宵不擅长感情宣放,在许多个深夜,他学爱情电影中的情节写了许多表达感情的信件。有的信件内容直白,顶头便是“盛昱你好,我喜欢你”;有的信件表述委婉,通篇表示想像父辈们那样做朋友,提出有空周末可以相约看电影。
无奈再多信件也抵不过对现实清醒的认知,路春宵明白一个男的对另一个男的突然告白有多么骇人。跟他并不算熟悉的盛昱一旦知晓心意,不仅不会接受,还有可能从此远离。
于是告白信逐渐成了孤独的诉说地,从入学至高二,他将所有想对盛昱说的话一五一十写了进去。
今天这封不小心从英文书里掉出来、被他们捡了去的是第五十五封。
盛昱家境优渥,学习和长相也出众,有人喜欢不是件多奇怪的事情。
然而暧昧和八卦是高中生课余时间最好的放松剂。嫉妒也好,好奇也罢,大多数人仍想知道这个互联网时代是谁在用写告白信的古早方式追求那位元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坏消息是,信上的内容已在一个课间传得整个班级人尽皆知;
好消息是,路春宵还没来得及在信上署名。
又一个课间,他们开始猜测信是哪位女同学写的。
彼时盛昱正在校外参加奥数比赛,他不在,平常围在他身边的人好像找着了新乐趣。
路春宵不敢离开座位,更不敢表现得太过在意。忽然,带头的沈庸把信拍到他桌子上,问:“你知道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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